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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志愿服务时间的通知

关于规范志愿服务时间的通知

     依据《湖州市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制度》,经湖州红十字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管理群审议通过:

    1、心理热线值守为5小时/次(专家督导0.5小时次);月例会为4小时/次;公益活动、内训主讲按实际活动时间加1小时计算;

    2、网站编辑和维护志愿服务时间:原创类新闻稿、心理电台、心理软文、个案报告、心理论文等,按每篇1小时计算(需志愿者自行添加),转发的文章按每篇0.5小时计算(需志愿者自行添加);技术人员通过采集技术批量添加的文章按每篇0.1小时计算;

    3、活动策划志愿服务时间:策划方案由一人独立策划制定时,每案按6小时计算,由多人合作制定时,每案按3小时计算(活动策划包含图片类、宣传类策划方案),由策划组负责人按季统计并上报;

    4、周例会志愿服务时间:每次内部培训的最后半小时设置为周例会时间,周例会志愿服务服务时间按2小时次计算(仅参加内部培训,未参加周例会的不计算志愿服务时间);

    5、文字类工作志愿服务时间:撰写新闻稿或相关软文,报导或感悟志愿服务队的公益活动、内训、例会、外出培训等活动的,按每千字计2小时,不到1000字计1小时志愿服务时间(由宣传部按季统计发布在相关平台的文章,统一上报);

    6、其它可被记录联络工作、策划、开会、物资筹备、活动推行、文书类工作、信息录入等有关工作,由各部门依据志愿者管理制度按季统计上报。

7、以上各类志愿服务时间计算规定,自2015101日起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州红十字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1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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